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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資處電子通 — 我的申請(學前教育、小學及中學程度資助計劃)
錯誤
重要通告
「學資處電子通- 我的申請」將於 07/04/2025 08:00 至 10:00 (香港時間) 進行維修,有關服務於維修期間將會暫停。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不會使用WhatsApp或社交媒體帳戶聯絡資助計劃的申請人,而只會以信件、電話、電郵或SMS短訊作聯絡。為協助市民識別SMS短訊發送人的身分,所有來自該處的SMS短訊均會使用以「#」號開首的短訊發送人名稱發出。
為鼓勵申請人透過電子方式遞交申請,學生資助處(學資處)正分批以電郵/郵遞方式向所有持續申請人發出登入碼以開啟其2025/26學年的預填電子表格,讓持續申請人可以即時遞交申請。持續申請人亦可使用「智方便」登入其「職學戶互通」帳戶,以開啟其預填電子表格。
曾於2024/25學年的申請中表示希望於2025/26學年收取紙本預填表格的持續申請人將於2025年4月開始分批透過郵遞方式獲發紙本預填表格。
在一般情況下,新申請人(包括2025年3月1日或以前不曾獲發2024/25學年中、小學生資助的申請人)可於2025年5月起填寫及遞交2025/26學年「學生資助計劃綜合申請」,而有關2025/26學年電子表格亦會於2025年5月2日起開放予新申請人遞交申請。
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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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資助計劃綜合申請電子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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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資助計劃綜合申請表格」(下稱「綜合申請表格」)是一份以家庭為單位的申請表格,方便有子女就讀中、小學或幼稚園/幼兒中心的家庭申請以下各項學生資助計劃:
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
幼稚園學生就學開支津貼
學校書簿津貼計劃
學生車船津貼計劃
上網費津貼計劃
應用教育文憑 /
毅進
文憑學費發還
學費發還(指定夜間成人教育課程資助計劃)
學生資助處(下稱「本處」)已推出「學生資助計劃綜合申請電子表格」(下稱「電子表格」),讓申請人可方便快捷地於網上填寫及遞交申請。持續申請人
註
更可使用已預載其申請資料的電子表格(下稱「預填電子表格」)遞交申請。
預填電子表格(只適用於持續申請人)
註
由2025年3月中開始,本處分批以電郵/郵遞方式向所有持續申請人發出登入碼,讓持續申請人可以即時遞交申請。持續申請人可點擊本頁中間位置的「開啟電子表格」鍵,然後按指示輸入登入碼及其他資料以開啟其預填電子表格,並於填妥電子表格及上載所需證明文件後一併遞交申請。
註:如申請家庭
(a)
在2024/25學年(2025年3月1日或以前)
(i)
成功申請中、小學生資助;或
(ii)
成功申請中、小學生資助及學前學生資助;或
(iii)
成功申請學前學生資助並有子女於2025/26學年升讀小一;或
(b)
在2024/25學年(2025年5月1日或以前)只曾成功申請學前學生資助(不包括於2025/26學年升讀小一的學生),
此類家庭為2025/26學年的持續申請人。
電子表格 [適用於其他的申請人(包括新申請人)]
由2025年5月開始,在2024/25學年不曾獲發中、小學生資助的申請人(包括新申請人)可於網上直接填寫電子表格及遞交中、小學生資助的申請。由2025年7月開始,在2024/25學年不曾獲發學前學生資助的申請人(包括新申請人)亦可於網上直接填寫電子表格及遞交學前學生資助的申請。申請人可點擊本頁中間位置的「開啟電子表格」鍵,並於填妥電子表格及上載所需證明文件後一併遞交申請。
遞交申請的注意事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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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申請人在填寫及遞交電子表格前,請詳閱
申請指引
及《
填寫及遞交綜合申請電子表格須知
》。
申請人必須提供所需證明文件,否則本處將未能處理其資助申請。
所需證明文件
副本
新申請人
持續申請人
身份證明文件(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包括受供養父母
(如適用)
)
註
1
不需要,但以下情況例外:
申請學生為持單程證/受養人簽證/其他入境簽證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 或為十一歲以下人士
申請人和家庭成員(包括受供養父母(如適用))為非香港身份證持有人
不需要,但以下情況例外:
新增申請學生為持單程證/受養人簽證/其他入境簽證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或為十一歲以下人士
新增家庭成員(包括受供養父母(如適用))為非香港身份證持有人
經修改的身份證明文件(香港身份證除外)
單親家庭證明文件
(如適用)
,例如分居/離婚證明文件或配偶死亡證明文件
需要
需要提供書面聲明單親家庭狀況維持不變
醫療開支證明文件(只限於患有痼疾或永久殘缺的家庭成員)
(如適用)
需要
需要
銀行帳戶證明文件,例如銀行結算單/銀行存摺首頁
註
2
需要
不需要,但以下情況例外:
需更改戶口資料
供養父母的證明文件
(如適用)
,例如租單、住址證明或安老院收據等
需要
需要
全年收入證明文件,第1至7項選一﹕
由稅務局發出的繳稅通知書;如沒有
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如沒有
薪俸結算書;如沒有
顯示支取薪酬、津貼等記錄的銀行結算單(連戶口持有人姓名頁)(請用顏色筆註明薪金的項目及加以注釋, 並在其他存入金額旁說明入數來源);如沒有
由僱主填寫的收入證明書正本(
參考樣本一
);或
營業損益表及個人入息課稅通知書
(如適用)
(自僱司機或經營業務人士)(
參考樣本二或三
);或
按
參考樣本四
, 填寫「收入自述書」(未能提供任何收入證明的受薪或自僱人士)
租約或顯示租金收入的銀行結算單
(如有租金收入
的人士
)
需要
需要
註1: 如有需要,申請人仍可能會被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學資處保留任何爭議的最終決定權。
註2: 如申請人符合以下條件,可毋須遞
交銀行戶口
證明文件
:
申請人過往曾成功申請並獲發職學處的資助及╱或貸款至其銀行帳戶並在有關的成功申請中曾遞交銀行帳戶證明文件副本; 及
申請人在本學年申請資助時使用相同帳戶(即上述曾收取資助及╱或貸款的帳戶)。
郵寄文件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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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請人於遞交電子表格後欲以郵遞方式遞交證明文件,可將有關證明文件副本郵寄至尖沙咀郵箱96824號。請提供家庭申請編號(或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號碼)及在信封貼上足夠的郵票。如郵費不足,證明文件不會寄達本處,本處將無法處理申請。為免郵遞失誤,請在信封的背面填上申請人的通訊地址。
系統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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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照「香港政府一站通」
網上服務的系統需求
。(註:安裝了某些版本的操作系統和瀏覽器的用戶,在使用網上服務時可能出現問題,請按上述連結瀏覽相關的建議。如你選擇以電子證書簽署聲明書,你必須採用上述連結所載的其中一個操作系統和瀏覽器組合及安裝 Java Runtime Environment (JRE)。)
申請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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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be Reader 7 或以上版本
用於正確顯示及列印中文字
下載
Adobe Reader 的亞洲字型套件
用於正確顯示和列印中文字
下載
掃瞄器 (非必須)
用於網上上載及遞交證明文件的副本(包括已簽署的聲明書(適用於非「智方便+」帳戶持有人))
《香港增補字符集》
用以輸入、顯示及處理香港字
下載
打印機 (非必須)
用於列印聲明書(適用於非「智方便+」帳戶持有人)、「成功遞交電子申請」的訊息及申請表格的副本(如適用)
智能電話 (非必須)
「智方便」帳戶持有人可使用「智方便」的認證功能以登入及使用服務;而「智方便+」帳戶持有人更可使用「智方便+」的認證及數碼簽署功能以登入及簽署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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