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處理流程及透過郵寄或投遞方式將所需文件/資料交回學資處。在學資處收到已填妥及已簽署的申請摘要連聲明書(已使用「智方便+」以數碼方式簽署聲明書的申請人除外)、承諾書、彌償契據及所需文件/資料後,你的申請方會繼續獲得處理。
為方便學資處繼續處理你的申請,請按指示準備及遞交文件。
根據遞交申請的注意事項清單預備相關證明文件。
稍後你將收到郵寄給你的「貸款申請初步審核結果」及「遞交申請的注意事項清單」。
在收到「貸款申請初步審核結果」後,請提交已填妥及已簽署的「申請摘要」連聲明書第6及7頁(適用於以書面簽署的聲明書)、「承諾書」及「彌償契據」。你可將上述正本文件郵寄到學資處或投遞至學資處投遞箱,並按「ENLS」「申請指引」及「遞交申請的注意事項清單」向本處提交其他所需證明文件/資料。
以郵遞或經投遞箱遞交貸款文件及證明文件。
郵寄至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1樓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學生資助處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處理申請組。
投遞於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學生資助處設於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1樓(辨公時間內)或地下(辨公時間外)的投遞箱(請註明經辨人: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處理申請組)。